为持续做好政府购买中介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现对《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许自规[2021]18号)文件进行后评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后评估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21日期间,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书面反馈至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箱:xcstdsczx@sina.com
地址:许昌市府西路政府西院5号楼
联系人:赵军鹏 联系电话:2988609
附件:关于政府购买中介机构服务管理暂行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