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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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14日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4〕65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动电子政务建设,规范我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和维护,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水平,现就抓好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是指以市政府门户网“中国·许昌”为主站,以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子网站的网站群,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是智慧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指导思想。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目标,把握新形势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的新趋势,落实“互联网+”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提高网站内容保障和安全防范能力,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水平,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二)建设思路。实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外包”的原则建设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根据国家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规范,统一技术和功能规范,指导政府网站建设和迁移。
(三)建设目标。建立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体系,实现网上信息与服务的集约,对内再造业务流程、整合服务资源、形成统一的信息资源数据库,对外以用户为中心、部门间协作共享、提供“无缝式”的在线政府服务;建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业务协同办公和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增强网站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网站建设管理制度规范,努力使我市政府网站建管水平走在全省前列。
(四)建设范围。根据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结果,纳入本次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范围的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门户网站。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原则上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可利用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开设子站、栏目、频道等。
(五)时间步骤。10月中旬制定印发工作方案;11月底发布招标公告;2017年1月底前完成政府门户主网站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内容架构规划设计及开发实施;子平台和主平台建设同步开展,安排实施公司与各单位对接开发实施、系统测试、网站试运行和网站上线工作,力争2017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同步完成子网站单位应用软件管理培训和用户操作培训。
二、建设内容
(一)统一软硬件平台。政府门户网站群统一部署在市政务云计算中心,各地、各部门不再另行购置用于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服务器、存储等硬件设备。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平台支撑系统,在此基础上架构各级网站和管理子系统,包括政府网站内容管理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信息公开系统、互动交流系统等,实现整个平台系统的内容信息发布管理、人员信息和分级权限管理、统计分析和操作日志管理等。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机构的具体指导下,对本地、本单位政府网站进行定制开发、资源整合和数据迁移。已建有网站但内容无法保障的可申请关停网站,将相关功能整合到市政府门户网站上。
(二)统一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完备的网站群安全保障体系,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等方面提升网站群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网站能够屏蔽恶意攻击,防止网页被篡改、被挂马,防止恶意入侵,防止网站数据、用户信息和其它关键信息被窃取,防止对网站下载内容的恶意篡改等,保证网站良好、健康、安全运行,提供全天候高效服务。严禁涉密、涉敏信息在网站群系统中发布、转载。
(三)统一公共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汇集市本级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基础信息资源,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共享服务。统一管理政府基础信息资源和其它共享信息资源目录信息,为各地、各部门提供资源检索与定位服务。统一管理信息交换功能,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提供服务。统一管理认证、授权等基础功能,为各地各部门提供基础功能服务。以全市政务内网办公平台为载体,实现跨市县、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和联动办公,为全市政府办文、办会、办事、督查、应急、辅助决策等政务工作提供支撑。
(四)增强在线服务功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充分利用政府网站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网上查询功能,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着眼服务和保障民生,进一步优化政府业务流程,重点建设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就业、住房、交通、民政等服务内容,强化服务功能,创新发展政府网站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优化再造服务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政务信息和服务平台,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更大程度利企便民。
(五)提升互动交流水平。不断丰富互动交流方式,加强政府信箱、网上调查、在线访谈、意见征集、智能问答、问卷调查、咨询投诉,畅通互动交流渠道。建设新媒体政务平台,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手机WAP网站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六)实时运行监测。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由市政府门户网站统一技术运营维护,各地、各部门按要求做好本单位子站内容保障工作。建设网站群运行维护监测平台,依据全国网站普查考核监测指标,对网站群运行维护进行全面监测。实现对全市网站群及子站浏览量(访问者浏览网页的有效次数)、错误率(网站无法打开的链接、图片、脚本、框架、背景图片等资源占网站所有资源总数的千分比)、更新量(网站每天新增的网页信息量,以链接地址与名称为判断依据)、响应时间(连接时间、下载时间、处理时间的累加值)等方面的实时监测,实现运行监测数据的排名和网站普查考核监测。
三、保障措施
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是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有利于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利于提高安全保障和内容保障水平,有利于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服务效率。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加强管理,通力协作,加快推进许昌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
(一)加强组织协调。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市政府办公室作为牵头单位,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市编办要指导各单位做好政府网站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和网站挂标工作;市公安局要指导各单位完善网站安全备案信息,落实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提高网站安全保障水平;市工信委要加强市政务云平台与政务网站群的沟通对接,为网站群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市财政局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把网站群运行维护和管理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分管领导,确定责任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技术外包协议终止、数据迁移、栏目设置等工作。
(二)强化内容保障。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机构建设,强化网站编辑、技术等专业人才配置,把本单位子站打造成特色鲜明、互动性强、公共服务功能完善的一流平台。要搞好子站的更新维护工作,完善网站栏目内容保障机制,及时、主动、准确发布有关政务信息,保证网站更新的及时率和新闻的时效性。要规范网站信息发布流程,严格信息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明确信息公开类别、方式、时限等,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知网”程度和“用网”水平,经常登陆浏览本单位网站,提出指导意见,倾听网民心声。各级财政部门要把本级政府网站内容保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预算,并保障逐步有所增加。
(三)推进新媒体平台建设。市政府门户网站、许昌广播电视台要深化合作,发挥采编和融媒体技术优势,开通政务微博、微信,建设政府网站客户端,2016年10月上线试运行。市政府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简称“两微一端”)合并运营维护,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许昌广播电视台负责内容更新维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各单位也要适应信息化技术快速发展形势,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四)加强站群管理。各地、各部门原则上应加入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具有特殊业务功能的可另行申请建设。依托上级部门的软硬件统一平台建设网站的部门,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纳入。市政府办公室要制定政府门户网站群管理办法,将全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子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纳入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作情况进行通报。